D區汽車棧板供電營位

D區棧板營位

營區配置圖下載

  1. 營區配置圖中A區(13~52)、A1區(01~39)、D區(01~44)、E區(01~43)、C區(01~11)為汽車棧板營位

  2. B區為露營屋(架高100cm 8間彩繪屋)、空中帳篷(架高80cm 9頂,架高50cm 30頂)

  3. A區有部份地區為可愛露營屋(8間)、D1區有部份地區為可愛露營屋(7間)、築夢屋(6間)

  4. A1區有部份為景觀屋(6間)以及管理中心前的三人和室套房(3間)

  5. 營區營位詳細使用方式及價錢,請連至營位價目表單元。

營區配置圖

自備帳篷,車子停在棧板號碼旁邊,餐桌乙張

棧板尺寸:300cm*300cm

營位:1000元

 本場因位於雪霸國家公園範圍內,請露營遊客遵守下列規定:

  1. 訂位旅客請先到露營區管理中心辦理報到確認營位,再到您的位置搭帳。請勿自行搭好帳後才來報到,而影響到已報到訂其位的露營客的權益。 
  2. 營位進住時間為當日中午十二時後,拔營時間為次日中午十二時前;木屋進房時間為當日下午14:00,退房時間為次日上午11:00。請按規定拔營退房以免影響當日遊客入住。延遲退房每小時加收200元。
  3. 進房起一小時後辦理退房,須加收清潔費200元,入住超過4小時以上則收半日房租,8小時以上全額付費。
  4. 所有木屋內皆無空調、冰箱、棉被、枕頭。
  5. 營區內之設備及設施請愛惜使用,如有損壞或遺失,照價賠償。
  6. 露營區內不得攜帶寵物,相關規定依林務局公告
  7. 露營區內嚴禁營火、點火把、放煙火爆竹,烤肉要用烤肉架,碳火不可直接接觸地面為確保森林安全,嚴禁火苗與地面接觸,僅能以氣化爐或烤肉架方式煮食,且嚴禁生柴。
  8. 露營區內廚餘回收桶在各區洗手台旁,一般垃圾及資源回收物品請分開包好,集中放置於管理中心前方大涼亭旁,避免獼猴翻找垃圾
  9. 露營區內不得使用發電機及高分貝音響(含卡拉ok)設備。不可任意攀折花卉、樹木及採擷水果
  10. 露營區內遊客晚間十時以後禁止喧嘩,及請停止您的活動並放低音量,以免影響別人安寧。
  11. 進住空帳及木屋的遊客,請勿在空帳或木屋內食用糖果餅乾等零食,避免蟲蟻入內。
  12. 露營區內禁止使用高電量的電器用品,例如:吹風機、電磁爐、電鍋、電暖爐、冰箱...等。
  13. 本露營區各區夜間均有照明設施,全區電源110V電源插座乙座僅供手機充電及照明。
  14. 非露營區住客在露營區內炊煮每6人收取炊煮場地費200元、12人400元依此類推收費。(泡茶及煮咖啡包含在內)
  15. 露營區提供烤肉器材販賣、代訂烤肉食材服務(食材最少須3天前訂購,不含六日及國定假日)
  16. 熱水供應時間:
    A、A1、C、D、E區公共浴廁:24hr熱水(每日),有吹風機。
    管理中心兩側公共浴廁:鍋爐供應熱水時間17:00~22:00(僅於假日提供),僅有一間24hr 供熱水(男、女皆為最後一間 ),有吹風機。
  17. 管理中心前有公用插座、電冰箱一台提供遊客使用。
  18. 露營區所有之訂位,包括營位及木屋等,若當日未完成匯款程序,露營區保有刪除之權利。
  19. 假日或連續假期,不單獨提供停車車位。
  20. 露營區為營業場所,恕不提供野餐或休息等免費服務,敬請見諒。
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下載

露營區於當月1日上午08:00開放系統訂位(含當月3個月)。例如 : 5月1日上午08:00開放訂位至7月31日、12月1日上午08:00開放訂位至次年2月底 

  1. 本露營區接受各種信用卡付款。(恕不接受大來卡.美國運通卡之訂房)
  2. 本場為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,歡迎使用。
  3. 露營區不適用軍、公、教、榮民身分之折扣。
  4. 露營區訂房訂位
    訂位說明:訂位為求公平透明採用3 個月內網路訂位 ,選區不選位,採電腦自動排位
    退位、延期 說明: 一律採電話 告知 退位或延期,退訂 與延期 相關說明如下 。
    匯訂說明:(1) 網路預訂位、訂房皆需預付訂金 30% 。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(2) 一筆訂單可選擇 6 個營位。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(3) 若逾期未匯款,系統將會取消您的訂單。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(4) 每筆訂單皆有專屬匯款帳號,請勿合併匯款。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(5)入住當天未付訂金,露營區保有刪除之權力。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(6) 櫻花季期間,訂金 須全額匯款
    退訂說明:依照觀光局訂金退費標準辦理,且須填寫「退訂金申請書」傳真或e-mail至露營區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(1) 住宿日 14 日前取消,退回訂金 100% 。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(2) 住宿日 10 日 ~13 日前取消,退回訂金 70% 。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(3) 住宿日 7 日 ~9 日前取消,退回訂金 50% 。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(4) 住宿日 4 日 ~6 日前取消,退回訂金 40% 。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(5) 住宿日 2 日 ~3 日前取消,退回訂金 30% 。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(6) 住宿日 1 日前取消,退回訂金 20% 。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(7) 住宿當日內取消,訂金全額沒收。
    延期說明:延期依照退訂規定扣款後辦理,可保留訂金六個月,可延2次,若延期後仍未入住視 同取消 並沒收訂金。  平日定義為週日~週五;假日定義為週六、連續假日、國定假日及寒暑假等旺季時段。